首页
       关于我们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住宅产业   办事指南     开发公司  
   
合肥房产     房产协会   装饰装修   网上公告   房产咨询   网上上报     信用档案
 
 

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和法规。

  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以及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发企业资质备案及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监督。

  四、负责全市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监督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负责对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开发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对开发项目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核准开发项目的名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品房预售;负责商品房入住许可和开发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五、负责开发项目资本金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收取综合开发补助费;负责住宅建设和开发企业统计月报和年报工作;

  六、研究制订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标范工程申报、协调工作和动态管理,并负责示范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研究制订本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住宅产品技术评审认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合肥地区《住宅产品及建筑材料推荐与淘汰目录》。

  七、负责制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负责制订市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政策;负责市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和报批确认工作,建立项目库,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成本的分析测算审核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报批工作。

  八、负责开发企业职工再教育和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理论研究和政策调研;制订行业规范,开展行检行评。

  九、负责监督实施本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地方规章和政策;负责依法查处、制止和纠正本市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市长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投诉的房地产开发方面的问题。

  十、承办市政府、市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淮河路100号5楼
联系电话: 0551- 2641128   传真:0551-2658855   电子信箱: